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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Day15:跟房仲聊天

今天去跟房仲換發票,結果房仲打電話給開發票的物業公司,物業公司拒絕他的要求,房仲說,物業公司的發票機跟稅務機關連線,之前退發票被查過,所以對方不願意退,另一個將發票按月開的要求也被拒絕,對方說一張發票金額少於一萬不開。 雖然任務失敗,我還是順道問他發票上3%的稅金倒底有哪些組成?他的意思是那是增值稅,也就是以前的營業稅,還強調一般都是3.5%,找這家物業開3%,但天下哪有百吃的午餐,依我先前查到的資料,假如純就個人自住的增值稅普通發票,公式是: 應預繳稅額=含稅銷售額÷(1+5%)×1.5% 所以純就增值稅的部分,換算下來大概是1.42% 3%跟1.42%之間的價差,就是我不清楚的規費,跟房仲和物業公司的利潤。 結束發票的對話後,居然跟房仲多聊了一個多小時,從上海的學校,聊到西藏的天葬,聊到新疆,他店裡還真剛好,有一個員工是新疆人。 跟台灣差異比較大的是有所謂學區房,在台灣家長要孩子挑學校讀,就把戶口遷到朋友家即可,在這邊要遷入戶口,只能是直系親屬,所以為了讀好學校,就要去租/買學區房,所以學區房的價錢會高些,此外還有居住限制,要住滿多久才符合就讀資格。

上海Day6:在這裡發生什麼都不奇怪

夫人昨晚從泰國飛回上海,今天就只安排了中午到徐匯區的美羅城吃飯,進去商場搜尋樓層地圖,我們的餐廳位在內街區?問了鄰近商店的服務員,他告訴我們,往前走右轉出商城,就是內街!只能說取個雅致的名字很好,但是取個沒人懂的,就很難說了。 今天的朋友在上海多年,也有自己的生意,最近開新店跟物業公司有一段交手經歷,簡單的說,物業扣了前一手的押金,前一手不爽,所以不去結束營業登記,他卡在那,朋友的櫃就沒辦法登記了,因為一個地址不能登記兩家公司。 物業要他用一種法律邊緣的方式處理,他詢問律師後拒絕,結果沒幾天,他的店面就單獨被Teacher查了,而知道他的營業文件不齊的,合理懷疑只有物業公司,他們似乎想用公權力,脅迫他屈服不合理的條件,所以他跟對方大吵一架。 只是每次提到某一點,對方就會請他看一百多頁合約的其中一頁,可見物業公司時常面對這種問題,而且先前入場時,也高壓要他的人在文件上蓋公司章,說是標準作業流程,不蓋章不能進,所以又偷渡了幾條,有問題完全不是物業公司問題的這種不平等條款。 事情目前還沒了結,再看後續發展如何! 套句另一個朋友的話,在這裡發生什麼都不奇怪,你可以不認同,但你要去理解這些怪現狀背後的思維,你可以不去爭,但你開車看到逆向的電瓶車,還是要閃。